加利福尼亞州的一項新法律要求籤名書必須經過認證。電子書呢?

舊書

人們對一本書或社論標題的考慮是特別的,因為 有些是不同的書籍格式,有些是不同的產品,完全不同,這發生在電子書上,但現在它不會是唯一的。

一項新的加州法律現在規定 普通書和簽名書的區別因此,出售有作者簽名的書籍將被視為藝術品,因此必須附有相應的證明書。

這讓很多人感到驚訝 惹惱了很多書商,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書的情況下購買了這種類型的書 並且他們不能以高價出售它,這使得他們要么花錢創建真品證書,從而賠錢,要么丟失他們支付的錢。 任何狀況之下 他們將因這項新法律損失很多錢.

這項新的加州法律似乎並未得到專家的廣泛認同

即便如此,電子書的問題在這部法律中仍然懸而未決,而不是錢的問題,首先是無人區立法。 眼下 有簽名電子書, 有作者的簽名,但沒有對這種類型的電子書發表任何評論,應該考慮到這一點,因為它與數字格式相同,但比其他格式更有可能被盜版。

所以看來 關於格式和價格的爭論仍在繼續 現在更多是因為專家們似乎不太同意這樣的法律,現在好了 此類法律是否會擴展到西班牙等其他國家? 法律會消失還是會流行? 書商將如何彌補損失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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